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和《关于推进“新制造业计划”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19〕22号)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定义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以下称项目建设单位)为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达到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减碳降污、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的,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项目。
二、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投资系统项目备案操作流程》见附件1)。企业应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备案项目的建设地点应位于滨江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三、项目开工报备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在开工建设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报项目开工信息(《项目实施进展报备填报指南(含注销项目操作)》见附件2)。
四、项目投资纳统
已实现开工的备案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的义务,在项目年度新增固定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后,配合区统计局做好固定资产纳统和月度报表情况(《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入库工作指引》见附件3)。
五、项目变更
已备案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系统申请项目变更,告知项目备案管理部门(《投资系统项目变更操作流程》见附件4)。项目备案文件登记发生变更、延期的,项目代码保持不变。
六、业务咨询方式
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应中来 0571-89520456
区统计局科技投资科 陈 婷 0571-89521083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3年10月26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和《关于推进“新制造业计划”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19〕22号)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定义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企业(以下称项目建设单位)为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达到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减碳降污、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的,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项目。
二、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投资系统项目备案操作流程》见附件1)。企业应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备案项目的建设地点应位于滨江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三、项目开工报备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在开工建设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报项目开工信息(《项目实施进展报备填报指南(含注销项目操作)》见附件2)。
四、项目投资纳统
已实现开工的备案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的义务,在项目年度新增固定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后,配合区统计局做好固定资产纳统和月度报表情况(《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入库工作指引》见附件3)。
五、项目变更
已备案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系统申请项目变更,告知项目备案管理部门(《投资系统项目变更操作流程》见附件4)。项目备案文件登记发生变更、延期的,项目代码保持不变。
六、业务咨询方式
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 应中来 0571-89520456
区统计局科技投资科 陈 婷 0571-89521083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