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杭州市公证机构调整更名的通知》(杭司〔2006〕133号)文件精神,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公证处更名为浙江省杭州市之江公证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本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崔楠,联系电话:0571-8952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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