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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一季度“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3-04-28 15:32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3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支持鲲鹏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现对2023年一季度“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政策明确以下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一)申报对象: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中的制造业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奖励标准: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实际支付资金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实际支付资金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两级按比例承担。奖励资金由各区、县(市)先行全额兑付。其中,“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指与2022年一季度相比增加金额。

(三)采购和加工产品包括协同应用于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硬件产品和商品化软件产品,不包括水、电、气,煤炭、矿石等初级原材料,不包括行政办公用的软、硬件设备等。

(四)关联企业指企业之间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1、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总和达到25%以上;2、同为第三者控股达到25%以上;3、企业中一半以上的董监高人员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另一企业委派的等。

二、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一)市经信局根据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情况,明确申报范围,建立制造业企业申报白名单(见附件4)。

(二)企业根据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认定口径申报。按集团认定的,应按集团申报。3月6日起开始线上申报,5月20日前截止。线上申报地址:

http://szjx.jxj.hangzhou.gov.cn.v6lvs.com: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

(三)企业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可导出并打印申报表、采购和委托加工清单。线上申报完成后,企业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政府2楼1238办公室。

1.申报表(见附件1)

2.采购和委托加工清单(见附件2)

3.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4.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企业应在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采购和委托加工真实性的材料,如财务支出明细,或者发票),不必纸质报送。

联系人:吴佳伟、范歆晨;联系电话:89520446、89520457。


附件1-4.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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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印发2023年一季度“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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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3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支持鲲鹏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现对2023年一季度“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政策明确以下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一)申报对象: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中的制造业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二)奖励标准: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实际支付资金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实际支付资金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两级按比例承担。奖励资金由各区、县(市)先行全额兑付。其中,“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指与2022年一季度相比增加金额。

(三)采购和加工产品包括协同应用于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硬件产品和商品化软件产品,不包括水、电、气,煤炭、矿石等初级原材料,不包括行政办公用的软、硬件设备等。

(四)关联企业指企业之间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1、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总和达到25%以上;2、同为第三者控股达到25%以上;3、企业中一半以上的董监高人员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另一企业委派的等。

二、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

(一)市经信局根据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情况,明确申报范围,建立制造业企业申报白名单(见附件4)。

(二)企业根据鲲鹏企业和上市公司认定口径申报。按集团认定的,应按集团申报。3月6日起开始线上申报,5月20日前截止。线上申报地址:

http://szjx.jxj.hangzhou.gov.cn.v6lvs.com: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

(三)企业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可导出并打印申报表、采购和委托加工清单。线上申报完成后,企业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政府2楼1238办公室。

1.申报表(见附件1)

2.采购和委托加工清单(见附件2)

3.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4.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企业应在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采购和委托加工真实性的材料,如财务支出明细,或者发票),不必纸质报送。

联系人:吴佳伟、范歆晨;联系电话:89520446、89520457。


附件1-4.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