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信息公开 > 党务公开 > 滨江巡察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党委关于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3-05-13 11:01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一如既往提升行动自觉。住建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局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真正做到直面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盯紧整改弱项,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经任务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2023年区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区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统筹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一体推进整改提升工程。住建局党委定期在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既从制度层面精准规范整改工作,又从操作层面细化措施,从高处站位、全局着眼,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督促每个问题都在点上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1人);教育谈话3人,新建制度3项,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0.55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并印发《区住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增加城市建设、住房保障等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二)深化交流讨论。自巡察工作以来,根据新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开展作风建设、“八八战略”、城市建设为主题的交流研讨,真正将理论学习成果与群众期望相结合,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关于“建设工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查处违规招投标行为。截至2023年4月,“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政综合治理平台”启用以来共有54个项目公开招标,成功拦截不良行为企业113家次。同时,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推行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对4个项目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与答辩的16家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利用“1+N”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平台,打通与市本级及各区县的专家评审通道,2023年2月1日起启用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正在部署中,待部署完成后开展项目试点。

(二)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加强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建筑业市场违法行为特征和惩处措施及防欠薪工作的警示交底工作,对于新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分批次开展集中交底,召集新发证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宣贯交底,要求负责人带头学习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各自单位宣贯执行。一季度累计对新开工项目进行市场行为规范及无欠薪工作交底36个项目,108人次。

(三)多手段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现场与市场联动检查、加强合同履约等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春节前防欠薪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季度结算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瞄准难点,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统筹数字化手段,对项目人员考勤率、人员变更等重点核查,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2023年3月开展了全区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大排查,累计由建设单位自查2022年度报监的在建工程33家,积极对接纪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预警信息系统,借助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等互联网手段,结合现场检查,落实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行业监管职能。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再次与全区125个在建工地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目标责任书、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增加专委会办公室工作例会频次,每季度一次提高至每月一次,2023年召开3次工作例会,着重对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等进行分析与工作部署。加大培训次数、提高培训质量,通过政府免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观念,2023年第一季度已开展培训59场次,涉及人员9000余人;通过邀请行业专家对深基坑围护设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节点进行把关,已对12个项目进行论证把关;引进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全区大型起重机械进行每季度全覆盖检查,增强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系数,第一季度共计评估46个项目,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问题项目加快整改;持续强化监督执法,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程度实施暂停施工、企业负责人约谈、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多形式惩戒手段,力促责任主体对安全管控的主观能动性再提升。截至3月已开具6张停工整改单、对企业负责人约谈33次,信用扣分13家/次。

三、关于“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力度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矛调机制,强化“和滨江”作用。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团队(7人团队),截至4月,物业管理信访件679件,较2022年上半年降低了182件;同时,组织开展2次主题业务培训。

(二)明确管理主体,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已成立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专职办公室,统筹负责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具体事宜。

(三)相继出台《关于明确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参考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招标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奖惩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招标工作等进行明确。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每半年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坚决落实“一岗双责”。

(二)制定印发《2023年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滨江区住建局舆情应对处置预案》、《“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文件,完善制度机制。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廉政风险意识。主动制定印发《2023年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区住建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住建局“五坚持、五严守”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加强岗位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已将每年5月、11月召开政治生态专题分析研判会,形成自评报告落实在具体计划中,并长期执行。

(二)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和作风建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和整改全覆盖。局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召开作风建设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开展专题廉政集体谈话,把压力传导到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持续推进清廉工程建设。修订完善我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按照区司法局意见,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示、律师审核、司法审查等各项司法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实施。

六、关于“不担当、不尽责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关于窗口为民服务办事事项,我局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对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备案、国有土地上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等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房屋性质变更的项目,今年已完成办理14件;针对安置房项目配套商铺,可凭验收材料、移交材料和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备案业务,特殊个案如创建美好家园、未来社区需要,由街道提交说明后另行单独研究,已完成办理51件。

(二)主动担当,推进充电桩备案事宜。截至4月中旬,已完成10个备案项目,均严格审查相关资料,确保真实性。同时,积极与市级单位对接,配合探索线上备案和网上公示流程,推动充电桩项目公开透明,确保群众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加强人才房管理工作。在充分调研人才需求,并多次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了2023年度人才房指标切块工作,筹措人才房330套,总计惠及企业124家;个人公开摇号活动计划筹措200套人才房面向区内人才个人进行公开摇号。3月30日收回企业指标空置期超过3个月指标96个,将用于个人摇号活动,大大提高了指标的周转率。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回避机制。落实第三方监理单位回避机制,对现存第三方监理单位巡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承接区内在建项目监理业务的,不再对所涉项目提供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后续若有新工地监理单位为第三方监理单位,一律回避,确保实效。

(二)强化考核机制。已在新一轮第三方监理招标中明确分2个片区采购,每月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第三方巡查机构进行考核,考核条款已落实在采购合同,根据考核条款每月检查留档,加大考核力度,有效督促第三方监理单位真正发挥实效。

(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公务交通费报销流程自查,各级领导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按照制度要求,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审核规定,强调补贴审核严肃性。

八、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纳入2022年度党委会议题,并于12月局党委会听取专题汇报,进行研究部署。监督指导物业行业党组织改选工作,搭建好滨江区物业管理协会委员会党委班子。指导物业协会党委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标区委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将“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创建、物业提档升级民生实事项目融入“党建+物业”双融合,增强学习实效。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宜的集体决策,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在2月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从党的领导方面核心作用发挥、从严治党方面举措还不够实、细化管理责任层层压实上还不够有力等方面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了深刻剖析。加强年度“三重一大”事宜的计划安排和督促提醒,统筹做好集体决策会前民主,上会集中。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科级干部选任动议环节和职级晋升流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级干部岗位调整”质量要素表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二)落实交流轮岗计划。2023年3月,人防科人员随机构编制调整,转任至区发改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按方案推进园林管理科负责人和工程建设科科长交流轮岗事宜。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党支部建设。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指导手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学习及培训工作,纳入每年支部专题学习。2022年9月完成局党总支及各支部换届工作,三个支部均按要求配备支委委员。2023年2月28日开展党总支委员补选工作,配备党总支委员5位;3月24日完成一支部宣传委员补选工作。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对照检查,2022年已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一季度一党课”要求,2023年1月党总支书记带领总支委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自身深刻领悟学习的基础上,带头宣讲,并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党总支书记组织部署对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交叉审查,督促各支部每季度对召开支委会、党课教育、党费收缴等内容开展一次重点把关;一季度各支部组织委员均每月收缴党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党总支。

(三)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各党支部严格对照学习2022年新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支部书记在月度会议上向党总支书记汇报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及思想汇报审核情况,进一步严格规范流程。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培训严格执行填报要求,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无遗漏。开展组织纪律专题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消除麻痹和侥幸心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二)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2019年后,共有3人出国境,3人均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行前教育。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对照文件严格落实行前审批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出入境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加强对退休党员出入境的培训与管理,党支部不定期与退休党员谈话谈心,及时把握退休党员最新生活动态。

(三)加强非编制人员使用管理。针对非编制人员,制定《区住建局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区住建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服务驻场人员岗位管理,共12人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

十二、关于“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共交通购买服务中涉及广告费归属问题,对2018年6月30日至今产生的广告费用(市自行车公司改制后),经第三方测算具体收入与支出成本,已予以扣回;对2018年6月30日之前产生的广告费,经第三方测算收支后协商确定广告费用归属双方的具体比例再予以扣回。

(二)在2023年度区政府与市公交集团签订《滨江区公交建设备忘录》时,明确今后公共自行车广告经营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并在我局与市公交集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签订年度运营维护合同时,对广告费用收入归属进行约定。

(三)在今后年度公共自行车运营补贴专项审计中,委托第三方测算具体广告经营收入与支出成本,在最终费用补贴时予以扣除。

下一步,滨江区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将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抓手,并将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到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推动巡察整改“四张清单”长效落实,将巡察整改点上整改、面上推开、举一反三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廉政风险排查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党委班子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工作相结合,经常性提醒。后期,党委将部署巡察问题长期整改阶段性部署,常态化问效,定期在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上听取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常态,坚持长效,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强化风险严控,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按照6个月内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12个月内完善常态长效机制、补齐漏洞短板的目标要求,做实做牢“日常+不定期”检查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71—89520936;

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7号,邮编:31005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滨江区住建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bjzj@hhtz.gov.cn。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党委关于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5-13
信息来源: 区委巡察办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一如既往提升行动自觉。住建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局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真正做到直面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盯紧整改弱项,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经任务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2023年区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区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统筹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一体推进整改提升工程。住建局党委定期在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既从制度层面精准规范整改工作,又从操作层面细化措施,从高处站位、全局着眼,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督促每个问题都在点上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1人);教育谈话3人,新建制度3项,完善制度6项,清退款项0.55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并印发《区住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增加城市建设、住房保障等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二)深化交流讨论。自巡察工作以来,根据新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开展作风建设、“八八战略”、城市建设为主题的交流研讨,真正将理论学习成果与群众期望相结合,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关于“建设工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查处违规招投标行为。截至2023年4月,“杭州市滨江区清风工程廉政综合治理平台”启用以来共有54个项目公开招标,成功拦截不良行为企业113家次。同时,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推行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对4个项目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与答辩的16家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利用“1+N”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平台,打通与市本级及各区县的专家评审通道,2023年2月1日起启用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正在部署中,待部署完成后开展项目试点。

(二)主动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加强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建筑业市场违法行为特征和惩处措施及防欠薪工作的警示交底工作,对于新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分批次开展集中交底,召集新发证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宣贯交底,要求负责人带头学习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各自单位宣贯执行。一季度累计对新开工项目进行市场行为规范及无欠薪工作交底36个项目,108人次。

(三)多手段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现场与市场联动检查、加强合同履约等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春节前防欠薪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季度结算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瞄准难点,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统筹数字化手段,对项目人员考勤率、人员变更等重点核查,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2023年3月开展了全区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大排查,累计由建设单位自查2022年度报监的在建工程33家,积极对接纪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预警信息系统,借助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等互联网手段,结合现场检查,落实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行业监管职能。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再次与全区125个在建工地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目标责任书、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增加专委会办公室工作例会频次,每季度一次提高至每月一次,2023年召开3次工作例会,着重对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等进行分析与工作部署。加大培训次数、提高培训质量,通过政府免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观念,2023年第一季度已开展培训59场次,涉及人员9000余人;通过邀请行业专家对深基坑围护设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节点进行把关,已对12个项目进行论证把关;引进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全区大型起重机械进行每季度全覆盖检查,增强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系数,第一季度共计评估46个项目,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问题项目加快整改;持续强化监督执法,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程度实施暂停施工、企业负责人约谈、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多形式惩戒手段,力促责任主体对安全管控的主观能动性再提升。截至3月已开具6张停工整改单、对企业负责人约谈33次,信用扣分13家/次。

三、关于“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力度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矛调机制,强化“和滨江”作用。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团队(7人团队),截至4月,物业管理信访件679件,较2022年上半年降低了182件;同时,组织开展2次主题业务培训。

(二)明确管理主体,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已成立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专职办公室,统筹负责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具体事宜。

(三)相继出台《关于明确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参考标准的通知》和《杭州市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招标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奖惩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招标工作等进行明确。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每半年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坚决落实“一岗双责”。

(二)制定印发《2023年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滨江区住建局舆情应对处置预案》、《“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文件,完善制度机制。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廉政风险意识。主动制定印发《2023年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区住建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住建局“五坚持、五严守”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加强岗位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已将每年5月、11月召开政治生态专题分析研判会,形成自评报告落实在具体计划中,并长期执行。

(二)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和作风建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和整改全覆盖。局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召开作风建设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开展专题廉政集体谈话,把压力传导到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持续推进清廉工程建设。修订完善我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按照区司法局意见,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示、律师审核、司法审查等各项司法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实施。

六、关于“不担当、不尽责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关于窗口为民服务办事事项,我局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对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备案、国有土地上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等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房屋性质变更的项目,今年已完成办理14件;针对安置房项目配套商铺,可凭验收材料、移交材料和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备案业务,特殊个案如创建美好家园、未来社区需要,由街道提交说明后另行单独研究,已完成办理51件。

(二)主动担当,推进充电桩备案事宜。截至4月中旬,已完成10个备案项目,均严格审查相关资料,确保真实性。同时,积极与市级单位对接,配合探索线上备案和网上公示流程,推动充电桩项目公开透明,确保群众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加强人才房管理工作。在充分调研人才需求,并多次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了2023年度人才房指标切块工作,筹措人才房330套,总计惠及企业124家;个人公开摇号活动计划筹措200套人才房面向区内人才个人进行公开摇号。3月30日收回企业指标空置期超过3个月指标96个,将用于个人摇号活动,大大提高了指标的周转率。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回避机制。落实第三方监理单位回避机制,对现存第三方监理单位巡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承接区内在建项目监理业务的,不再对所涉项目提供第三方监理巡查服务,后续若有新工地监理单位为第三方监理单位,一律回避,确保实效。

(二)强化考核机制。已在新一轮第三方监理招标中明确分2个片区采购,每月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第三方巡查机构进行考核,考核条款已落实在采购合同,根据考核条款每月检查留档,加大考核力度,有效督促第三方监理单位真正发挥实效。

(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公务交通费报销流程自查,各级领导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按照制度要求,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审核规定,强调补贴审核严肃性。

八、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纳入2022年度党委会议题,并于12月局党委会听取专题汇报,进行研究部署。监督指导物业行业党组织改选工作,搭建好滨江区物业管理协会委员会党委班子。指导物业协会党委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标区委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将“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创建、物业提档升级民生实事项目融入“党建+物业”双融合,增强学习实效。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宜的集体决策,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在2月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从党的领导方面核心作用发挥、从严治党方面举措还不够实、细化管理责任层层压实上还不够有力等方面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了深刻剖析。加强年度“三重一大”事宜的计划安排和督促提醒,统筹做好集体决策会前民主,上会集中。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科级干部选任动议环节和职级晋升流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级干部岗位调整”质量要素表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二)落实交流轮岗计划。2023年3月,人防科人员随机构编制调整,转任至区发改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按方案推进园林管理科负责人和工程建设科科长交流轮岗事宜。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党支部建设。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指导手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学习及培训工作,纳入每年支部专题学习。2022年9月完成局党总支及各支部换届工作,三个支部均按要求配备支委委员。2023年2月28日开展党总支委员补选工作,配备党总支委员5位;3月24日完成一支部宣传委员补选工作。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对照检查,2022年已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一季度一党课”要求,2023年1月党总支书记带领总支委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自身深刻领悟学习的基础上,带头宣讲,并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党总支书记组织部署对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交叉审查,督促各支部每季度对召开支委会、党课教育、党费收缴等内容开展一次重点把关;一季度各支部组织委员均每月收缴党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党总支。

(三)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各党支部严格对照学习2022年新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党支部书记在月度会议上向党总支书记汇报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及思想汇报审核情况,进一步严格规范流程。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培训严格执行填报要求,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无遗漏。开展组织纪律专题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消除麻痹和侥幸心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二)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2019年后,共有3人出国境,3人均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行前教育。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对照文件严格落实行前审批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出入境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加强对退休党员出入境的培训与管理,党支部不定期与退休党员谈话谈心,及时把握退休党员最新生活动态。

(三)加强非编制人员使用管理。针对非编制人员,制定《区住建局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区住建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服务驻场人员岗位管理,共12人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

十二、关于“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共交通购买服务中涉及广告费归属问题,对2018年6月30日至今产生的广告费用(市自行车公司改制后),经第三方测算具体收入与支出成本,已予以扣回;对2018年6月30日之前产生的广告费,经第三方测算收支后协商确定广告费用归属双方的具体比例再予以扣回。

(二)在2023年度区政府与市公交集团签订《滨江区公交建设备忘录》时,明确今后公共自行车广告经营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并在我局与市公交集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签订年度运营维护合同时,对广告费用收入归属进行约定。

(三)在今后年度公共自行车运营补贴专项审计中,委托第三方测算具体广告经营收入与支出成本,在最终费用补贴时予以扣除。

下一步,滨江区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将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抓手,并将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到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推动巡察整改“四张清单”长效落实,将巡察整改点上整改、面上推开、举一反三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廉政风险排查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党委班子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工作相结合,经常性提醒。后期,党委将部署巡察问题长期整改阶段性部署,常态化问效,定期在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上听取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常态,坚持长效,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强化风险严控,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按照6个月内举一反三取得成效、建章立制;12个月内完善常态长效机制、补齐漏洞短板的目标要求,做实做牢“日常+不定期”检查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71—89520936;

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7号,邮编:31005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滨江区住建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bjzj@hhtz.gov.cn。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