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排污口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深化入河入江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全区入河入江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长效管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136”主题攻坚活动,为建设“天堂硅谷、硅谷天堂”提供有力支撑。

(二)年度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城镇雨洪排口排查,特别是对亚运核心区域、重点河道、重点保障道路、“问题”点位(群众反映强烈、水质时有反弹的)等溯源难度大的重点区域排口进行集中攻坚,形成“一口一档”清单;完成全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亚运赛事场馆、接待饭店等重点场所半径1公里内水体的排查、溯源和整治。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钱塘江的干流及北塘河等重要支流、白马湖等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完成全区晴天异常排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整治。

2025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排污口整治,依托“浙里碧水”“浙里蓝海”“生态智卫”等应用,实现排污口动态监管,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体系。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溯源

1. 摸清排污口底数。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运用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机器人管线排查等技术,对通过管道、沟、渠、涵、闸等排污通道向河道、湖泊等排水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以及通过河流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开展排查、复核,查核内容包括排污口位置、种类、数量、特征、排放去向、审批情况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具体排查内容可参照后续市级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

2. 建立排污口清单。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等相关技术指南及规范,结合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排放废水组成及特征等,对排污口进行分级分类。排污口的一级分类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二级分类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指南执行。按照“一口一档”要求及分类办法,结合排污口排查复核情况,形成“一口一档”清单,并录入“浙里碧水”或“浙里蓝海”应用系统。

(二)实施分类整治

结合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排污口清单,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分级分类的整治原则,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治理一批排污口。整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小区等排污口过程中,应做好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合理设置过渡期;对取缔、合并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保障全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五水共治”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2023年度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表》(附件1),牵头成立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排查整治工作组由郁廷栋副区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财政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五水共治”办、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等为成员单位(附件2)。

(二)机制保障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排查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联动与共享信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滞后工作开展督促督查;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机制,闭环管理并录入平台归档;建立溯源整治成果验收制度,及时对排查整治成果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准确无误。

(三)资金保障

根据排污口历史数据和资料数据,各责任单位要合理预算专项工作经费,此次专项行动中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涉及的相关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局列入原有城维费中统筹解决,各街道纳入街道年度“五水共治”专项经费中开支。

四、工作分工

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负责全区各类排口的排查溯源,负责市政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聚焦全域水环境、核心节点、重点区域等场景,切实补齐排口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城区。

住建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涉及在建工地排口的排查溯源,牵头落实在建工地排口的整治工作。助力“五水共治”,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实施随路建设雨污管网,保障城市运行有序。

生态环境分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工业排污口的排查溯源,牵头落实工业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各街道负责小城镇范围内雨洪排口的排查溯源与整治,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辖区范围内排口的排查溯源,牵头落实辖区范围内其他排口的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此次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级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并结合滨江实际开展,各责任主体可委托第三方排查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五水共治”办做好全域质量管控,适时组织“回头看”。最终形成的排口清单由各街道初审后提交“五水共治”办审定,形成“一口一档”清单,并按要求录入到市级统一搭建的排查平台和管理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质量

此次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多个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提前谋划,按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加强履职,督促整改。各阶段工作质量要经得起归口部门核查,最终形成的“一口一档”清单要能指导实际工作,从而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改善河道水质,为区域水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严格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履职,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单位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管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排污口的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导、问责机制,督促落实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责任,对进度严重滞后以及监管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并视情况责令重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持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的监督意识,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数字赋能

通过数智治水系统,结合智慧河道平台建立河道排口巡查模块,运用智慧化手段,对日常巡查发现的河道异常排口“线上曝光”,通过平台共享共治,实现河道、管网到排水户的联动溯源排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整改,构建水环境问题“预警交办-落实整改-完成反馈”的闭环机制,及时消除河道排口动态异常排水问题。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

1. 2023年度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表

2. 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

附件1

2023年度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表

工作计划

时间

责任单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组建工作专班












“五水共治”办

开展摸底统计












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

召开动员大会












“五水共治”办

出台区级工作方案












“五水共治”办

组织参加市级培训












“五水共治”办

开展全域排查溯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

“一口一档”清单及录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五水共治”办

分类整治阶段(参照年度目标执行)







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住建局

附件2

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

为进一步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滨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郁廷栋(副区长)

高德洪(“五水共治”办常务副主任)

曾伟强(“五水共治”办副主任)

陈新君(“五水共治”办专职副主任)

卢  苇(住建局副局长)

陈  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河道保护中心主任)

陈  伟(西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周利峰(长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树明(浦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均落实1名联络员。


原文下载:ABJD01-2023-0006滨政办函〔2023〕1号(红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滨江区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