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新一轮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发布以来,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响应,截至10月16日18点,汽车补贴资金已使用近三分之一。为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我区购车补贴,经研究决定,从10月18日起,本轮汽车购车补贴活动调整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新车购置补贴
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含二手车),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分档补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区政府给予消费者每人每车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台;
2.购车价格10—20万元(含10万元),补贴2000元/台;
3.购车价格20—30万元(含20万元),补贴4000元/台;
4.购车价格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补贴6000元/台。
(二)以旧换新补贴
到我区指定汽车经销企业购置新车,并参与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活动,或浙江省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消费者,可在国家、浙江省补贴基础上,再额外享受1000元/台的购置补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2月31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三、操作流程
1.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新车购置补贴,消费者购车后,将以下信息提交给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开票日期、发票号、购车金额、银行卡号等,汽车经销企业将消费者相关信息提交至补贴平台进行申报;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将国家报废更新或浙江省汽车报废、置换更新的相关申请材料同步提供给汽车经销企业。
滨江区商务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2025年2月28日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向汽车经销企业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信息,进行补录;
滨江区商务局审核相关材料。
2.补贴兑现流程
由滨江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平台将相应补贴资金打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
1.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汽车经销企业承诺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以旧换新补贴需提供报废或置换的有关材料。
五、附则
1.汽车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4年10月18日(含)以后;此时间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4.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滨江区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7.本次新车购置补贴活动,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补贴,且国家、省、市、区汽车类消费补贴(如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等)政策互相不叠加,已申报或已享受其它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不能重复申报;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按照申请人国家、浙江省报废、置换政策活动申请参与的次数,进行叠加享受。
8.本活动由滨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我区新一轮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发布以来,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响应,截至10月16日18点,汽车补贴资金已使用近三分之一。为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我区购车补贴,经研究决定,从10月18日起,本轮汽车购车补贴活动调整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新车购置补贴
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含二手车),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分档补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区政府给予消费者每人每车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台;
2.购车价格10—20万元(含10万元),补贴2000元/台;
3.购车价格20—30万元(含20万元),补贴4000元/台;
4.购车价格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补贴6000元/台。
(二)以旧换新补贴
到我区指定汽车经销企业购置新车,并参与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活动,或浙江省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消费者,可在国家、浙江省补贴基础上,再额外享受1000元/台的购置补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2月31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三、操作流程
1.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新车购置补贴,消费者购车后,将以下信息提交给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开票日期、发票号、购车金额、银行卡号等,汽车经销企业将消费者相关信息提交至补贴平台进行申报;以旧换新补贴,消费者将国家报废更新或浙江省汽车报废、置换更新的相关申请材料同步提供给汽车经销企业。
滨江区商务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2025年2月28日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向汽车经销企业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信息,进行补录;
滨江区商务局审核相关材料。
2.补贴兑现流程
由滨江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平台将相应补贴资金打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
1.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汽车经销企业承诺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以旧换新补贴需提供报废或置换的有关材料。
五、附则
1.汽车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4年10月18日(含)以后;此时间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4.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滨江区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7.本次新车购置补贴活动,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补贴,且国家、省、市、区汽车类消费补贴(如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等)政策互相不叠加,已申报或已享受其它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不能重复申报;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按照申请人国家、浙江省报废、置换政策活动申请参与的次数,进行叠加享受。
8.本活动由滨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