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滨江区商业综合体、超市在促消费工作中的优势,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计划于2025年一季度发放商超消费券,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参与活动的企业通过线下提交活动申请(包含企业配套活动实施方案)的方式进行报名。经审核,企业是在区内开展线上、线下销售业务的商业综合体、超市(含社区生鲜门店)等法人主体,具备领取、核销消费券的APP、小程序等。
二、活动时间
计划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启动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消费券资金核销完毕即止)。
三、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拟发放商超消费券1000万元(不含家电、智能家居、消费电子产品等其他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参与活动企业需按1:1进行配资。
四、资金结算
活动期间,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根据活动要求进行垫资,活动结束后,按实际核销金额的50%进行奖补。
五、活动安排
参与活动的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面向社会发放额度不等的消费券,消费券发放方案和发放平台由企业自行设定,发放方案经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请参与活动的企业于12月30日前将《2025年一季度滨江区商超消费券备案申请表》和消费券发放方案上报区商务局朱华萍处,联系电话:0571-8952050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为切实发挥滨江区商业综合体、超市在促消费工作中的优势,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计划于2025年一季度发放商超消费券,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参与活动的企业通过线下提交活动申请(包含企业配套活动实施方案)的方式进行报名。经审核,企业是在区内开展线上、线下销售业务的商业综合体、超市(含社区生鲜门店)等法人主体,具备领取、核销消费券的APP、小程序等。
二、活动时间
计划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启动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消费券资金核销完毕即止)。
三、资金安排
本次活动拟发放商超消费券1000万元(不含家电、智能家居、消费电子产品等其他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参与活动企业需按1:1进行配资。
四、资金结算
活动期间,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根据活动要求进行垫资,活动结束后,按实际核销金额的50%进行奖补。
五、活动安排
参与活动的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面向社会发放额度不等的消费券,消费券发放方案和发放平台由企业自行设定,发放方案经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请参与活动的企业于12月30日前将《2025年一季度滨江区商超消费券备案申请表》和消费券发放方案上报区商务局朱华萍处,联系电话:0571-8952050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