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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8-23 10:11 点击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日至5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整改方向。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委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了区委章登峰书记在2023年8月17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中关于本轮巡察整改的讲话要求,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类24个问题,着眼“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查根溯源,举一反三,制定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推进举措和完成时间等要素,并于9月13日召开由全局机关干部和校园长参与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面启动了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局党委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5次组织专题会议,紧盯时间节点、短板弱项和敏感问题,专项研究推进。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对照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科室“对号入座”、逐条分析,细化行动举措,明确销号时间,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以点带面,强化整改实效。根据整改方案,局党委按照统筹推进、分线落实、逐项销号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实“查、改、做、用”四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于10月13日召开专题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24个具体问题,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再次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强调整改实效,于11月17日、11月30日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区纪委监委商丽萍书记在教育局党委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并针对前期的整改情况,逐项优化整改举措,商议难点问题的突破办法,就精细化解决体制机制梳理、制度规则完善等问题再次明确了具体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拓展延伸,把收集的31个具体问题整理成新的问题清单,布置各条线拟定解决方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5人,新建制度8项,完善制度2项,清退、追回款项187880元。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抓好理论学习,筑牢青年新时代思想根基。拟定《滨江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举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专题图片展,推进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协作共建,配强思政课教师,加大思政课教师招聘、培养、评优、激励力度,2023年10月中旬下发区级第二届“最美思政教师”“思政种子教师”的评选通知并开展全区思政教师评选工作。

(二)抓好红色传承,扣好少年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创新区域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引领形式。持续开展“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中小学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国旗下的诵读”系列思想教育行动,组织好红领巾宣讲员、新四军老战士、关工委“五老”讲师团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等节点赴学校开展思政宣讲等浸润式主题教育。

(三)抓好教育阵地,织好校内外一体化育人网。出台区域五育并举实施细则,开展区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校创建工作,推进中小学校“五育并举”课程架构,强化“五项管理”特色办学,完善“五好学生”评价体系。整合区内18个社会实践场馆资源,设立区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践基地,打造校内红色教育场馆,发布“滨江区红色研学之路”地图,组织开展红色研学活动313场。汇聚区内高新企业及科研单位的力量,联合26家企业及单位建立“科技教育大联盟”,发布39门200余批次具有高新特色的研学菜单,供学生选企走学。

二、针对深化教育改革措施还不够有力问题

(一)加强教育发展顶层设计。出台并推进《杭州高新区(滨江)建设“教育硅谷”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集团化”“特色化”“国际化”为抓手,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老校振兴提质行动。制定并优化老校重建计划,加快推进老校重建提质工程。截至目前,西兴中学已投用,浦沿小学将于2024年投用;长河中学等五所老校已列入前期计划;计划到2027年,已规划学校全部建成或在建。

(三)推进提质强校进阶行动。在滨和中学、浦沿中学、滨文中学三所提质强校市级试点学校的基础上,将全区所有中学纳入提质强校范围,通过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共同体联盟等形式加大校际合作力度,推进薄弱学校更快发展。优化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以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方式挖掘学校文化,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三、针对解决家长关心关注事项不到位问题

(一)优化学区划分科学决策程序。成立学区划分专项工作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规范多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24学年新开办学校的学区划分工作已于2023年10月份启动。

(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区划分方案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街道、社区、学校、居民意见;针对群众意见较集中的问题和信访投诉,主动沟通,积极回应;学区划分方案依规公示、公布,意见分歧较大时召开听证会。

(三)提升群众关心问题化解能力。提前做细风险研判,编制群众关心招生问题指南,优化《招生入学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接访人员培训,提升矛盾化解、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针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还不扎实问题

(一)主题教育再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工作机制再完善。印发《滨江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江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两个议事规则,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本单位的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督查考核再跟进。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学年综合考评,通过实地考核、查看台账、谈心谈话等方式督查指导各学校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落地情况。

五、针对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引育并举,全面推进“教育领跑者”队伍建设,优化分层分类培育机制;推出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潮涌计划”,不断完善教师培养体系,以潮涌工程、青干营、名师导航站等载体,并结合柔性引进人才等培养方式为我区教师发展提供平台,着力构建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二)优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师成就感。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育实施办法(2023-2027年)》,完善荣誉推荐制度,激励教师专业化、多元化发展;有力保障教师待遇,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保障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离职手续流程,增加教师的工作成就感。

(三)提升关怀行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幸福感。推出延时到、提早走等弹性模式以及“零星假”“亲情假”等调休方案。推出教师人才公寓、爱心晚餐、下午茶等后勤保障举措,营造暖心工作氛围。工会推出提升教师幸福感的多样化活动,如推出教师体育俱乐部,以形式多样的健身行动促进教师身体素质的提升;如推出与高新企业的联谊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大龄青年的需求。

六、针对“优秀人民教师”推选机制不够优化,部分学校存在论资排辈的现象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评选机制。根据《高新区(滨江)“教育硅谷”五年行动方案》及《滨江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育实施方案》,成立区级和校级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推选办法,确保优秀人民教师获得者真正优秀。

(二)进一步严格评选程序。优秀人民教师的评选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民主推荐、基层公示、综合考评、局党委讨论、区级审核、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教育局将进一步监督各基层单位的推选程序,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同时教育局将加大审查力度,对于有问题的教师予以退回,并在下一年度扣除该单位的相应推荐数量。

(三)进一步落实闭环管理。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经考核命名的区“优秀人民校(园)长”“优秀人民教师”,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五年服务协议。如命名后在本区服务不满五年的,取消命名称号并全额退回所得奖励;命名后发现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其它一票否决行为并查实的,取消命名称号,追回所得奖励。

七、针对执法的力度还不足问题

(一)加大检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滨江区校外培训机构“清朗亮剑”专项行动的通知》,以社区为最小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建立“日检查+日报告”制度和《重点机构监测名单》,通过“主管部门+社区”双责任单位制提高检查震慑力。2023年9月至12月全区累计出动9475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2053家次。

(二)完善执法机制。出台《杭州市滨江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管责任和执法责任,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三)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教育局开展行政执法立案工作研讨会,健全案件移交流程,形成《案件移交证据清单》。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旅体局、科技局参与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八、针对登记注册培训机构的收费资金监管覆盖面仍未达标问题

(一)加强组织调度。组织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调度会、区“双减”工作专班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部署会共3次,制定并印发工作提示单,明确部门职责和机构任务。

(二)加强机构指导。通过线上操作手册发布和线下会议培训的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宣传解读政策要求,推进政府指导价管理和预收费支付渠道开通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校外培训资金监管检查工作,联合文旅和科技部门实地检查11家机构价格公示、支付渠道开通、平台售课、资金纳管等情况。动员群众监督,通过“线上公众号+线下家长会”形式宣传资金监管和校外培训规范管理要求,向全体家长大力宣传发布推送节假日提醒、监管护苗行动、《合规校外培训辨别指南》《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指南》《滨江区规范校外培训告家长书》等通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风险规避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九、针对“两个责任”的意识不够到位问题

(一)加强责任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制定责任清单三张共70项,认真对照落实清单职责,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局领导结对学校制度,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0余个基层单位,定期深入下属单位,通过调研走访、个别谈心、检查考核等方式了解校级干部和一线教师思想工作状况和清廉从教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9月26日,局党委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全区校(园)长大会作具体工作部署。

(三)强化传导压力。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校(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知风险、抓防控、做承诺、常自警、不涉险的廉洁意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突出关键人群、瞄准重点岗位,累计开展单独谈话30余人次,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新入职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十、针对“后半篇文章”开展不力问题

(一)加强警示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用足用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活教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警示教育。特别是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2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编制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二)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体教师对照准则标准找差距,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负面清单”找问题,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暑期有偿家教、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教师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节前提醒、警示教育,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

(三)聚焦重点岗位。对重点岗位的14名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交流。

十一、针对廉政风险制度仍存在内容较笼统,过程管控缺位问题

(一)加强制度梳理。通过分条线梳理廉政风险点,围绕“招生、教师招聘、设施设备采购、校服”等重点领域,落实防范举措,加强过程管控。如聚焦食堂大宗采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江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配送招标程序。

(二)加强风险点督查。积极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组织学校自查自纠、教育部门全覆盖督查、分组交叉检查、部门联合督查、“回头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风险点加强督查。例如2023年9月至10月,对食堂采购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完善各学校食堂管理、采购、服务的规范要求。

(三)完善课后服务准入机制。开学初组织了全区课后服务专项检查,对各校课后服务合作机构、开课时长、收费执行等情况进行摸排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纠立改。督促各校必须通过课后服务平台进行选课、缴费,明确进校机构必须为教育部门联合主管部门审核后所认定的白名单机构的要求。截至2023年底,共审核、认定89家可在滨江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白名单机构,学校共选择、开设601门课程。

十二、针对廉政制度存在盲区,操作弹性大,执行易走样问题

(一)不断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制定并实施《杭州市滨江区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盲区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11月下旬,开展第三批区级清廉学校示范点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10家区级清廉学校示范点和10个优秀案例。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获评省级清廉学校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4个、优秀案例5个,评选区级示范点20个、优秀案例20个。

(二)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内控目标。

(三)持续优化支出管理机制。2023年9月开展区教育系统物业、安保经费使用及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下一步将根据专项检查摸底了解的情况,明确各学校编外用工规模,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和适用范围。

十三、针对廉洁文化教育的针对性有待提升,廉洁文化与中心工作融合度不够、廉洁文化特色不够鲜明问题

(一)提升廉洁文化的针对性。印发《杭州市滨江区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清廉学校建设,以学校党的建设、学校法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清廉课程建设、文化阵地建设等五大项目为抓手,打造具有高新味、教育味的清廉教育品牌,展示具有滨江教育辨识度的清廉风貌。

(二)提升廉洁文化的融合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学校”推进会,区教育局与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累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65场。把清廉教育纳入学校计划,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多途径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清廉教育。

(三)提升廉洁文化的品牌度。组织开展清廉学校示范点、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2023年评选出区第三批清廉学校示范点10家、优秀案例10个。规划区域清廉教育品牌建设,组织了“莲莲”LOGO设计大赛,发布了“莲莲”清廉教育品牌LOGO。

十四、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上旬,区教育局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做专题培训。

(二)加强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在下属学校电脑、乐器、体育器材等政府采购项目发布公告前,协同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条款,或具有指向性的描述等进行修正,杜绝巡察中发现的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强化重大项目决策实施管理,确保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执行时不走偏。同时,进一步明确经办人、审核人、财务核算人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做到审核有效、监督到位。

十五、针对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开展全面自查。对近年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经自查,共有2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加强业务培训力度。2023年10月下旬,邀请区财政监督局围绕政府采购、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和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等内容,对采购工作开展专题培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规范评审流程。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凡涉及专家评审的环节,确保评审专家均在政采云系统抽取决定。

十六、针对对学校津贴补贴发放监管不力问题

(一)落实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收到反馈意见后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津补贴发放情况做了全面的自查,对于发现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14家单位,经账面核查、明细核对,于2023年10月8日将违规发放的补助收齐后上缴财政专户。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规矩纪律。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学校使用资金的监管,借助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对用途、支付方式、劳务费使用不规范等23个关键点位进行监控纠偏。2023年10月下旬对以上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14家学校幼儿园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开展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集体谈话。

(三)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升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下属单位工资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区教育局联合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工资业务培训会,全区61所学校、幼儿园参加培训。培训内容贯穿事业工资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工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

十七、针对对学校“三定”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未实质开展问题

(一)严格标准配备校级干部。严格按照《杭州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核定各基层单位的校级干部配备数,并上报区编委备案。校级干部配备数根据学校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总量控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完善校级干部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并使其常态化、长效化,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完善干部队伍退出机制。推进校级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于因违反纪律、工作不力、政治能力差等的校级干部,视情调整岗位或撤销职务。对于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改任非实职岗位。

十八、针对干部培养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一)加大年轻干部的选用力度。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方式,每年选拔一定比例35周岁以内的年轻干部,优化校级干部队伍年龄机构,确保校级干部队伍有梯队。

(二)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任用机制,通过潮涌计划、后备干部班等载体,为校级干部储备人才;通过青干营、柔性人才引进等培养方式为正校级干部储备人才;建立赴上海等国内教育高地跟岗学习方式,提升年轻干部队伍。目前针对培养正校级干部的青干营即将结业,共有13名副校级干部参加本次培训;针对培养副校级干部的后备干部班即将结业,共有50名后备干部参加本次培训。

(三)实施干部队伍定期交流。严格执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级干部原则上予以交流、正校级干部提拔使用需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任职经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单位内部轮岗交流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共调整33名校级干部,其中交流轮岗19名。

十九、针对部分重要岗位长期使用借调人员,且同一岗位时间过长问题

(一)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借调人员严格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借调条件、程序和日常管理等具体要求,借调时间明确跟岗培养一般不超过两年,顶岗挂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积极落实清理整改。对部分重要岗位长期使用借调人员进行清理,其中涉及的3名借调人员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加强重点岗位管理。对于局重点岗位财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岗位由局机关公务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和专聘人员承担,确保人员相对固定;同时将严格执行重点岗位的轮岗制度。

二十、针对执行任职回避不够到位问题

(一)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专题会议,传达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要求各基层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发现3例夫妻同校情况,其中属于应该回避的1例。

(二)积极整改,措施到位。对于存在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况积极整改,涉及应该回避的1名书记已交流到其他学校,另2名副校长已明确履职过程中的监督约束等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确保长效。后续在校级干部提拔、交流和教师交流过程,严格执行回避管理制度,切实将任职回避执行到位。

二十一、针对对基层党建和团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团建工作,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人才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评议工作,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汇报。2023年11月,召开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9月,局党委专题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6月,召开区教育系统基层团组织改革暨加强民办幼儿园团组织建设工作会,进一步夯实团组织基层基础,落实基层组织改革任务清单。

(二)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围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五个一”工作制度,建立局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制度,通过日常走访、年度考核等途径,深入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倾听基层干部心声,全面加强局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协调沟通。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成立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通过“一查一会一必谈”等方式,实现对基层党组织督查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共发现问题200余项,并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确保督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制定支部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计划,严格落实支部会议规范,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动力和热情,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率和获得感。

(二)严格组织生活。局机关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围绕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并认真制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1次组织活动。

(三)抓好主题教育。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分专题组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确保班子成员每年讲授专题党课1次以上。2023年11月22日,局党委书记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教育强国以及开展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作了《谱“教育硅谷”新篇章,树“硅谷教育”新样板——深化推进主题教育之调研篇》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上专题党课。

二十三、针对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指出的“选人用人和长期借调人员”问题整改仍不到位问题

(一)及时调整,清理到位。截至2023年10月31日,6名聘用的“指导员”全部回原单位工作,相关工作已交由局机关专聘制人员承担。

(二)规范管理,严格程序。结合教育系统教师超编整改和专聘制人员补充的人员安排情况,严控借调人员。对确实需要借调的人员,严格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人员借调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四、针对教育局局长经责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设备采购指定品牌”问题整改仍不彻底

(一)加强全面自查。全面摸排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的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06个采购项目,均未发生发现指定品牌情况。

(二)严格招标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滨江区教育系统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三)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区财政监督局进行业务实操专项培训,组织采购人员及学校经办人员专题学习。同时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招标文件审核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区教育局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下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断扩大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局党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持续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确保思想跟得上、行动上跟得住,把巡察整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将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组反馈和后续发现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推进整改常态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后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加强建章立制,加大管党治党、职能作用发挥、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加快推动滨江教育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20757;

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楼,邮编:31005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滨江区教育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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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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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8-23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日至5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整改方向。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委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了区委章登峰书记在2023年8月17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中关于本轮巡察整改的讲话要求,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类24个问题,着眼“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查根溯源,举一反三,制定了《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推进举措和完成时间等要素,并于9月13日召开由全局机关干部和校园长参与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面启动了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局党委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5次组织专题会议,紧盯时间节点、短板弱项和敏感问题,专项研究推进。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对照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科室“对号入座”、逐条分析,细化行动举措,明确销号时间,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以点带面,强化整改实效。根据整改方案,局党委按照统筹推进、分线落实、逐项销号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实“查、改、做、用”四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于10月13日召开专题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24个具体问题,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再次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强调整改实效,于11月17日、11月30日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区纪委监委商丽萍书记在教育局党委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并针对前期的整改情况,逐项优化整改举措,商议难点问题的突破办法,就精细化解决体制机制梳理、制度规则完善等问题再次明确了具体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拓展延伸,把收集的31个具体问题整理成新的问题清单,布置各条线拟定解决方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5人,新建制度8项,完善制度2项,清退、追回款项187880元。

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抓好理论学习,筑牢青年新时代思想根基。拟定《滨江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举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专题图片展,推进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协作共建,配强思政课教师,加大思政课教师招聘、培养、评优、激励力度,2023年10月中旬下发区级第二届“最美思政教师”“思政种子教师”的评选通知并开展全区思政教师评选工作。

(二)抓好红色传承,扣好少年人生第一粒扣子。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创新区域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引领形式。持续开展“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中小学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国旗下的诵读”系列思想教育行动,组织好红领巾宣讲员、新四军老战士、关工委“五老”讲师团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等节点赴学校开展思政宣讲等浸润式主题教育。

(三)抓好教育阵地,织好校内外一体化育人网。出台区域五育并举实施细则,开展区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校创建工作,推进中小学校“五育并举”课程架构,强化“五项管理”特色办学,完善“五好学生”评价体系。整合区内18个社会实践场馆资源,设立区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践基地,打造校内红色教育场馆,发布“滨江区红色研学之路”地图,组织开展红色研学活动313场。汇聚区内高新企业及科研单位的力量,联合26家企业及单位建立“科技教育大联盟”,发布39门200余批次具有高新特色的研学菜单,供学生选企走学。

二、针对深化教育改革措施还不够有力问题

(一)加强教育发展顶层设计。出台并推进《杭州高新区(滨江)建设“教育硅谷”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集团化”“特色化”“国际化”为抓手,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老校振兴提质行动。制定并优化老校重建计划,加快推进老校重建提质工程。截至目前,西兴中学已投用,浦沿小学将于2024年投用;长河中学等五所老校已列入前期计划;计划到2027年,已规划学校全部建成或在建。

(三)推进提质强校进阶行动。在滨和中学、浦沿中学、滨文中学三所提质强校市级试点学校的基础上,将全区所有中学纳入提质强校范围,通过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共同体联盟等形式加大校际合作力度,推进薄弱学校更快发展。优化集团化办学考核办法,以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方式挖掘学校文化,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三、针对解决家长关心关注事项不到位问题

(一)优化学区划分科学决策程序。成立学区划分专项工作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规范多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24学年新开办学校的学区划分工作已于2023年10月份启动。

(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区划分方案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街道、社区、学校、居民意见;针对群众意见较集中的问题和信访投诉,主动沟通,积极回应;学区划分方案依规公示、公布,意见分歧较大时召开听证会。

(三)提升群众关心问题化解能力。提前做细风险研判,编制群众关心招生问题指南,优化《招生入学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接访人员培训,提升矛盾化解、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针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还不扎实问题

(一)主题教育再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工作机制再完善。印发《滨江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江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两个议事规则,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本单位的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督查考核再跟进。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学年综合考评,通过实地考核、查看台账、谈心谈话等方式督查指导各学校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落地情况。

五、针对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引育并举,全面推进“教育领跑者”队伍建设,优化分层分类培育机制;推出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潮涌计划”,不断完善教师培养体系,以潮涌工程、青干营、名师导航站等载体,并结合柔性引进人才等培养方式为我区教师发展提供平台,着力构建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二)优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师成就感。出台《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育实施办法(2023-2027年)》,完善荣誉推荐制度,激励教师专业化、多元化发展;有力保障教师待遇,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保障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离职手续流程,增加教师的工作成就感。

(三)提升关怀行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幸福感。推出延时到、提早走等弹性模式以及“零星假”“亲情假”等调休方案。推出教师人才公寓、爱心晚餐、下午茶等后勤保障举措,营造暖心工作氛围。工会推出提升教师幸福感的多样化活动,如推出教师体育俱乐部,以形式多样的健身行动促进教师身体素质的提升;如推出与高新企业的联谊活动,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大龄青年的需求。

六、针对“优秀人民教师”推选机制不够优化,部分学校存在论资排辈的现象问题

(一)进一步优化评选机制。根据《高新区(滨江)“教育硅谷”五年行动方案》及《滨江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育实施方案》,成立区级和校级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推选办法,确保优秀人民教师获得者真正优秀。

(二)进一步严格评选程序。优秀人民教师的评选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民主推荐、基层公示、综合考评、局党委讨论、区级审核、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教育局将进一步监督各基层单位的推选程序,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同时教育局将加大审查力度,对于有问题的教师予以退回,并在下一年度扣除该单位的相应推荐数量。

(三)进一步落实闭环管理。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经考核命名的区“优秀人民校(园)长”“优秀人民教师”,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五年服务协议。如命名后在本区服务不满五年的,取消命名称号并全额退回所得奖励;命名后发现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其它一票否决行为并查实的,取消命名称号,追回所得奖励。

七、针对执法的力度还不足问题

(一)加大检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滨江区校外培训机构“清朗亮剑”专项行动的通知》,以社区为最小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建立“日检查+日报告”制度和《重点机构监测名单》,通过“主管部门+社区”双责任单位制提高检查震慑力。2023年9月至12月全区累计出动9475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2053家次。

(二)完善执法机制。出台《杭州市滨江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管责任和执法责任,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三)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教育局开展行政执法立案工作研讨会,健全案件移交流程,形成《案件移交证据清单》。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旅体局、科技局参与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八、针对登记注册培训机构的收费资金监管覆盖面仍未达标问题

(一)加强组织调度。组织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调度会、区“双减”工作专班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部署会共3次,制定并印发工作提示单,明确部门职责和机构任务。

(二)加强机构指导。通过线上操作手册发布和线下会议培训的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宣传解读政策要求,推进政府指导价管理和预收费支付渠道开通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校外培训资金监管检查工作,联合文旅和科技部门实地检查11家机构价格公示、支付渠道开通、平台售课、资金纳管等情况。动员群众监督,通过“线上公众号+线下家长会”形式宣传资金监管和校外培训规范管理要求,向全体家长大力宣传发布推送节假日提醒、监管护苗行动、《合规校外培训辨别指南》《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指南》《滨江区规范校外培训告家长书》等通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风险规避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九、针对“两个责任”的意识不够到位问题

(一)加强责任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制定责任清单三张共70项,认真对照落实清单职责,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局领导结对学校制度,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0余个基层单位,定期深入下属单位,通过调研走访、个别谈心、检查考核等方式了解校级干部和一线教师思想工作状况和清廉从教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9月26日,局党委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全区校(园)长大会作具体工作部署。

(三)强化传导压力。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校(园)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知风险、抓防控、做承诺、常自警、不涉险的廉洁意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突出关键人群、瞄准重点岗位,累计开展单独谈话30余人次,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新入职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十、针对“后半篇文章”开展不力问题

(一)加强警示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用足用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活教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警示教育。特别是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2次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编制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二)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体教师对照准则标准找差距,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负面清单”找问题,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暑期有偿家教、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教师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节前提醒、警示教育,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

(三)聚焦重点岗位。对重点岗位的14名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交流。

十一、针对廉政风险制度仍存在内容较笼统,过程管控缺位问题

(一)加强制度梳理。通过分条线梳理廉政风险点,围绕“招生、教师招聘、设施设备采购、校服”等重点领域,落实防范举措,加强过程管控。如聚焦食堂大宗采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江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配送招标程序。

(二)加强风险点督查。积极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组织学校自查自纠、教育部门全覆盖督查、分组交叉检查、部门联合督查、“回头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风险点加强督查。例如2023年9月至10月,对食堂采购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完善各学校食堂管理、采购、服务的规范要求。

(三)完善课后服务准入机制。开学初组织了全区课后服务专项检查,对各校课后服务合作机构、开课时长、收费执行等情况进行摸排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立纠立改。督促各校必须通过课后服务平台进行选课、缴费,明确进校机构必须为教育部门联合主管部门审核后所认定的白名单机构的要求。截至2023年底,共审核、认定89家可在滨江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白名单机构,学校共选择、开设601门课程。

十二、针对廉政制度存在盲区,操作弹性大,执行易走样问题

(一)不断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制定并实施《杭州市滨江区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盲区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11月下旬,开展第三批区级清廉学校示范点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10家区级清廉学校示范点和10个优秀案例。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获评省级清廉学校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4个、优秀案例5个,评选区级示范点20个、优秀案例20个。

(二)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内控目标。

(三)持续优化支出管理机制。2023年9月开展区教育系统物业、安保经费使用及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下一步将根据专项检查摸底了解的情况,明确各学校编外用工规模,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和适用范围。

十三、针对廉洁文化教育的针对性有待提升,廉洁文化与中心工作融合度不够、廉洁文化特色不够鲜明问题

(一)提升廉洁文化的针对性。印发《杭州市滨江区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清廉学校建设,以学校党的建设、学校法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清廉课程建设、文化阵地建设等五大项目为抓手,打造具有高新味、教育味的清廉教育品牌,展示具有滨江教育辨识度的清廉风貌。

(二)提升廉洁文化的融合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学校”推进会,区教育局与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累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65场。把清廉教育纳入学校计划,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多途径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清廉教育。

(三)提升廉洁文化的品牌度。组织开展清廉学校示范点、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2023年评选出区第三批清廉学校示范点10家、优秀案例10个。规划区域清廉教育品牌建设,组织了“莲莲”LOGO设计大赛,发布了“莲莲”清廉教育品牌LOGO。

十四、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上旬,区教育局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及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做专题培训。

(二)加强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在下属学校电脑、乐器、体育器材等政府采购项目发布公告前,协同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条款,或具有指向性的描述等进行修正,杜绝巡察中发现的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强化重大项目决策实施管理,确保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执行时不走偏。同时,进一步明确经办人、审核人、财务核算人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做到审核有效、监督到位。

十五、针对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开展全面自查。对近年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经自查,共有2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加强业务培训力度。2023年10月下旬,邀请区财政监督局围绕政府采购、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和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等内容,对采购工作开展专题培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规范评审流程。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凡涉及专家评审的环节,确保评审专家均在政采云系统抽取决定。

十六、针对对学校津贴补贴发放监管不力问题

(一)落实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收到反馈意见后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津补贴发放情况做了全面的自查,对于发现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14家单位,经账面核查、明细核对,于2023年10月8日将违规发放的补助收齐后上缴财政专户。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规矩纪律。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学校使用资金的监管,借助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对用途、支付方式、劳务费使用不规范等23个关键点位进行监控纠偏。2023年10月下旬对以上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14家学校幼儿园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开展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集体谈话。

(三)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升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下属单位工资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区教育局联合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工资业务培训会,全区61所学校、幼儿园参加培训。培训内容贯穿事业工资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工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

十七、针对对学校“三定”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未实质开展问题

(一)严格标准配备校级干部。严格按照《杭州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核定各基层单位的校级干部配备数,并上报区编委备案。校级干部配备数根据学校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总量控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完善校级干部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并使其常态化、长效化,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完善干部队伍退出机制。推进校级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于因违反纪律、工作不力、政治能力差等的校级干部,视情调整岗位或撤销职务。对于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改任非实职岗位。

十八、针对干部培养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一)加大年轻干部的选用力度。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方式,每年选拔一定比例35周岁以内的年轻干部,优化校级干部队伍年龄机构,确保校级干部队伍有梯队。

(二)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任用机制,通过潮涌计划、后备干部班等载体,为校级干部储备人才;通过青干营、柔性人才引进等培养方式为正校级干部储备人才;建立赴上海等国内教育高地跟岗学习方式,提升年轻干部队伍。目前针对培养正校级干部的青干营即将结业,共有13名副校级干部参加本次培训;针对培养副校级干部的后备干部班即将结业,共有50名后备干部参加本次培训。

(三)实施干部队伍定期交流。严格执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级干部原则上予以交流、正校级干部提拔使用需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任职经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单位内部轮岗交流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共调整33名校级干部,其中交流轮岗19名。

十九、针对部分重要岗位长期使用借调人员,且同一岗位时间过长问题

(一)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借调人员严格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借调条件、程序和日常管理等具体要求,借调时间明确跟岗培养一般不超过两年,顶岗挂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积极落实清理整改。对部分重要岗位长期使用借调人员进行清理,其中涉及的3名借调人员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加强重点岗位管理。对于局重点岗位财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岗位由局机关公务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和专聘人员承担,确保人员相对固定;同时将严格执行重点岗位的轮岗制度。

二十、针对执行任职回避不够到位问题

(一)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专题会议,传达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要求各基层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发现3例夫妻同校情况,其中属于应该回避的1例。

(二)积极整改,措施到位。对于存在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况积极整改,涉及应该回避的1名书记已交流到其他学校,另2名副校长已明确履职过程中的监督约束等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确保长效。后续在校级干部提拔、交流和教师交流过程,严格执行回避管理制度,切实将任职回避执行到位。

二十一、针对对基层党建和团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团建工作,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人才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评议工作,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汇报。2023年11月,召开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9月,局党委专题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6月,召开区教育系统基层团组织改革暨加强民办幼儿园团组织建设工作会,进一步夯实团组织基层基础,落实基层组织改革任务清单。

(二)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围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五个一”工作制度,建立局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制度,通过日常走访、年度考核等途径,深入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倾听基层干部心声,全面加强局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协调沟通。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成立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通过“一查一会一必谈”等方式,实现对基层党组织督查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共发现问题200余项,并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确保督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二、针对组织生活会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制定支部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计划,严格落实支部会议规范,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动力和热情,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率和获得感。

(二)严格组织生活。局机关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围绕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并认真制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11次组织活动。

(三)抓好主题教育。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分专题组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确保班子成员每年讲授专题党课1次以上。2023年11月22日,局党委书记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教育强国以及开展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作了《谱“教育硅谷”新篇章,树“硅谷教育”新样板——深化推进主题教育之调研篇》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上专题党课。

二十三、针对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指出的“选人用人和长期借调人员”问题整改仍不到位问题

(一)及时调整,清理到位。截至2023年10月31日,6名聘用的“指导员”全部回原单位工作,相关工作已交由局机关专聘制人员承担。

(二)规范管理,严格程序。结合教育系统教师超编整改和专聘制人员补充的人员安排情况,严控借调人员。对确实需要借调的人员,严格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系统人员借调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四、针对教育局局长经责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设备采购指定品牌”问题整改仍不彻底

(一)加强全面自查。全面摸排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的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06个采购项目,均未发生发现指定品牌情况。

(二)严格招标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滨江区教育系统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三)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区财政监督局进行业务实操专项培训,组织采购人员及学校经办人员专题学习。同时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招标文件审核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区教育局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下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断扩大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局党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持续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确保思想跟得上、行动上跟得住,把巡察整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将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组反馈和后续发现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进一步推进整改常态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后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加强建章立制,加大管党治党、职能作用发挥、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加快推动滨江教育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20757;

邮政信箱: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楼,邮编:31005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滨江区教育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443040927@qq.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