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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2024年2-4季度“双百双千”政策的通知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2-13 17:39 点击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2-4季度“双百双千”政策的通知》(杭商务〔2025〕5号)《关于印发支持外贸保稳提质政策细则的通知》(杭商务〔2024〕7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滨江区2024年2-4季度“双百双千”政策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从2024年至今没有重大违规处罚;

3.外贸企业需实际开展外贸业务并有进出口实绩,跨境电商企业需在杭州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且纳入杭州市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

4.企业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5.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政策内容

机票政策和展会政策为独立政策,申报互不影响,如需同时申报请分开制作两套申报材料!

(一)机票补贴

1.政策内容

2024年2-4季度赴境外参展或商务洽谈出国报备至区商务局的行程,给予参加的外贸企业(含跨境电商企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不超过70%的支持,单家企业扶持最高不超过6人、最高金额不超过1万元。(请各企业根据补助情况酌情考虑申报行程数量)

2.执行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3.航线要求

(1)方案一:直航

去程:始发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直飞境外的国际航线;

回程:始发地为境外某国,目的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的直飞航线

(2)方案二:转机(转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去程:始发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经停国内城市或国外某地(不入境)联程航线;

回程:始发地为境外某国,经停国内城市或国外某地(不入境),目的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的联程航线。

4.申报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2月(若按季度申报则提供2024年第4季度)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杭州企业承诺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

(4)企业无违规承诺书,详见附件4(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5)项目成效说明,详见附件5;

(6)行程机票及配套发票(如提交电子行程单,需为航空公司官方出具,内容包含官方标记、始发地、目的地、航班信息、机票款、旅客姓名等关键信息);

(7)参展证明(参展合同)或者商务拜访证明(如商务邀请函等,邀请函需明确被邀请人员名字和身份信息),现场照片记录(需体现商务活动内容);

(8)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及雇佣关系合同等材料:参加包机的外贸企业员工,如为中国籍员工要求提交所对应的外贸企业至少为其在本公司内出行前连续90天的缴纳社保记录,同时提供相关雇佣合同等证明。如为外国籍员工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提供雇佣合同、工资和缴税等证明;

(9)机票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等,如个人购机票后向公司报销,则还需提供报销单(含审批流程)、公司支付给个人的银行回单等完整证据链;

(10)出行人员覆盖出行前90天的工资证明(工资表和银行汇款凭证),或企业端提供的个税申报记录完整截图(左上角体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左下角体现申报公司完整名称,不要点导出,表格形式审计上不认可),如企业涉及工资保密情况,可将工资信息模糊处理。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请各企业务必根据以上资料清单完整准备,缺一不可,如第一轮审计50%(含)以上资料不完整,则不予支持。

特别说明:该项补贴申报情况将与各单位前期与我局报备的情况进行核对,如未提前报备原则上该行程不享受本次机票补贴政策。

(二)海外展会补贴

1.政策内容

对参加杭州市级国际展会目录(详见附件6和附件7)的外贸企业(含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展位费不超过70%的补贴,每个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个展会的补贴均不得超过2个展位。

2.执行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3.申报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2月(若按季度申报则提供2024年第4季度)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无违规承诺书,详见附件4(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4)项目成效说明,详见附件5;

(5)展会补贴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6)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展位号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公司参展人员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含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出入境参展地的材料(如支付宝“出入境小程序”查询结果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无出入境日期签章的,需提供出入境日期记录;

(9)展会期间工作照片(能显示参展人员、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参展商品等重要信息,尽量提供含提供出入境材料的人员照片);

(10)2024年12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需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于2月20日17点前提交。本次政策申报请各企业将材料线下报送至江南大道100号区商务局1726室;邮寄等其他资料提交形式视作未申报。


联系人:赵立静  电  话:89520503   

莫  兰  电  话:89520504


附件.docx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杭州企业承诺书及汇总表

3.展会补贴申报汇总表

4.企业无违规承诺书

5.项目成效说明

6.国际展会目录

7.机器人国际专业展会目录


滨江区商务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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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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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2-4季度“双百双千”政策的通知》(杭商务〔2025〕5号)《关于印发支持外贸保稳提质政策细则的通知》(杭商务〔2024〕7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滨江区2024年2-4季度“双百双千”政策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从2024年至今没有重大违规处罚;

3.外贸企业需实际开展外贸业务并有进出口实绩,跨境电商企业需在杭州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且纳入杭州市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

4.企业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5.补贴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政策内容

机票政策和展会政策为独立政策,申报互不影响,如需同时申报请分开制作两套申报材料!

(一)机票补贴

1.政策内容

2024年2-4季度赴境外参展或商务洽谈出国报备至区商务局的行程,给予参加的外贸企业(含跨境电商企业)人员往返经济舱机票不超过70%的支持,单家企业扶持最高不超过6人、最高金额不超过1万元。(请各企业根据补助情况酌情考虑申报行程数量)

2.执行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3.航线要求

(1)方案一:直航

去程:始发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直飞境外的国际航线;

回程:始发地为境外某国,目的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的直飞航线

(2)方案二:转机(转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去程:始发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经停国内城市或国外某地(不入境)联程航线;

回程:始发地为境外某国,经停国内城市或国外某地(不入境),目的地为大陆地区任意城市的联程航线。

4.申报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2月(若按季度申报则提供2024年第4季度)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杭州企业承诺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

(4)企业无违规承诺书,详见附件4(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5)项目成效说明,详见附件5;

(6)行程机票及配套发票(如提交电子行程单,需为航空公司官方出具,内容包含官方标记、始发地、目的地、航班信息、机票款、旅客姓名等关键信息);

(7)参展证明(参展合同)或者商务拜访证明(如商务邀请函等,邀请函需明确被邀请人员名字和身份信息),现场照片记录(需体现商务活动内容);

(8)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及雇佣关系合同等材料:参加包机的外贸企业员工,如为中国籍员工要求提交所对应的外贸企业至少为其在本公司内出行前连续90天的缴纳社保记录,同时提供相关雇佣合同等证明。如为外国籍员工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提供雇佣合同、工资和缴税等证明;

(9)机票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等,如个人购机票后向公司报销,则还需提供报销单(含审批流程)、公司支付给个人的银行回单等完整证据链;

(10)出行人员覆盖出行前90天的工资证明(工资表和银行汇款凭证),或企业端提供的个税申报记录完整截图(左上角体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左下角体现申报公司完整名称,不要点导出,表格形式审计上不认可),如企业涉及工资保密情况,可将工资信息模糊处理。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请各企业务必根据以上资料清单完整准备,缺一不可,如第一轮审计50%(含)以上资料不完整,则不予支持。

特别说明:该项补贴申报情况将与各单位前期与我局报备的情况进行核对,如未提前报备原则上该行程不享受本次机票补贴政策。

(二)海外展会补贴

1.政策内容

对参加杭州市级国际展会目录(详见附件6和附件7)的外贸企业(含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展位费不超过70%的补贴,每个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个展会的补贴均不得超过2个展位。

2.执行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3.申报资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12月(若按季度申报则提供2024年第4季度)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无违规承诺书,详见附件4(签字可用法人章代替);

(4)项目成效说明,详见附件5;

(5)展会补贴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6)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应有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金额、展位号等信息)、展位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公司参展人员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含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出入境参展地的材料(如支付宝“出入境小程序”查询结果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无出入境日期签章的,需提供出入境日期记录;

(9)展会期间工作照片(能显示参展人员、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参展商品等重要信息,尽量提供含提供出入境材料的人员照片);

(10)2024年12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需至少有1名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请将上述材料编制页码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于2月20日17点前提交。本次政策申报请各企业将材料线下报送至江南大道100号区商务局1726室;邮寄等其他资料提交形式视作未申报。


联系人:赵立静  电  话:89520503   

莫  兰  电  话:89520504


附件.docx

1.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杭州企业承诺书及汇总表

3.展会补贴申报汇总表

4.企业无违规承诺书

5.项目成效说明

6.国际展会目录

7.机器人国际专业展会目录


滨江区商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