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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5-05-07 15:08 点击率:

一、奖项设置

“鲲鹏”企业称号分六个等级,在杭营收超50亿、100亿、200亿、500亿、1000亿、2000亿的,分别授予1-6星级杭州市“鲲鹏”企业荣誉称号。

二、申报范围

“鲲鹏”企业主要表彰对象为2024年度在杭营收达到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或数字经济企业。表彰对象应合法经营,信用良好,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则上省属国资企业不纳入表彰范围。

三、计算口径

2024年度在杭营收包含母公司(即表彰对象)及其全部在杭子公司的营收之和。其中,表彰对象应属于制造业或数字经济企业,在杭子公司可不限于上述领域。

表彰对象的母公司注册在杭州以外地区的,且该母公司在杭州有其他子公司的,在取得母公司同意后,可将其他子公司的营收合并入表彰对象。

四、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各企业填写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盖章),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仅需要word版)于5月16日前提交至滨江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谢佳伟,联系电话:89521791


附件1: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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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
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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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项设置

“鲲鹏”企业称号分六个等级,在杭营收超50亿、100亿、200亿、500亿、1000亿、2000亿的,分别授予1-6星级杭州市“鲲鹏”企业荣誉称号。

二、申报范围

“鲲鹏”企业主要表彰对象为2024年度在杭营收达到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或数字经济企业。表彰对象应合法经营,信用良好,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则上省属国资企业不纳入表彰范围。

三、计算口径

2024年度在杭营收包含母公司(即表彰对象)及其全部在杭子公司的营收之和。其中,表彰对象应属于制造业或数字经济企业,在杭子公司可不限于上述领域。

表彰对象的母公司注册在杭州以外地区的,且该母公司在杭州有其他子公司的,在取得母公司同意后,可将其他子公司的营收合并入表彰对象。

四、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各企业填写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盖章),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仅需要word版)于5月16日前提交至滨江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谢佳伟,联系电话:89521791


附件1: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杭州市“鲲鹏”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