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2-06-22 11:30 点击率:

各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一)推荐要求。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3)和国、省《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核实企业填写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4)等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推荐范围。推荐申报的企业除在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遴选外,对于尚未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但符合“小巨人”认定标准且属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经区、县(市)经信局推荐、市经信局审核、省经信厅组织综合评定,可优先列入今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参加本次“小巨人”申报。

(三)推荐名额。本次申报对各区、县(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作限制。市经信局将对各区、县(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推荐。

二、关于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请萧山区、余杭区组织辖区内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尽量于6月26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5)等复核资料工作。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报送资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要说明原因。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局应严格审核企业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并于6月28日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复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和企业填报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4份(其中2份单独装订成册、2份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以及《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的复核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区经信局。

联系人:赵海霞,电话:81187997;周明俊,电话:8118799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人民政府1238办公室。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docx

附件4 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5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6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7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8 佐证材料清单.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阳光政务
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2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各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一)推荐要求。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3)和国、省《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核实企业填写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4)等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推荐范围。推荐申报的企业除在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遴选外,对于尚未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但符合“小巨人”认定标准且属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经区、县(市)经信局推荐、市经信局审核、省经信厅组织综合评定,可优先列入今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参加本次“小巨人”申报。

(三)推荐名额。本次申报对各区、县(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作限制。市经信局将对各区、县(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推荐。

二、关于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请萧山区、余杭区组织辖区内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尽量于6月26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5)等复核资料工作。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报送资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要说明原因。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局应严格审核企业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并于6月28日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复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和企业填报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4份(其中2份单独装订成册、2份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以及《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的复核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区经信局。

联系人:赵海霞,电话:81187997;周明俊,电话:8118799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人民政府1238办公室。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docx

附件4 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5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6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7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8 佐证材料清单.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